为表达佛们弟子爱国护教情怀,大悲庵从2019初开始升挂国旗和国际佛教旗。
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和五色佛教旗,使道场显得更加庄严,隆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国旗的颜色是红色,象征革命;旗面左上方缀着五颗黄色五角星。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环拱于大五角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尖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和全国各族人民对党的衷心拥护。
佛教教旗是美国陆军上校亨利·斯太尔·奥尔科特于1885年设计。佛教旗的五色源出于南传佛教所称释迦牟尼得道时放六色佛光,为蓝、黄、红、白、橙和前五色光的混合色光;
1.蓝光由佛陀的毛发放射,代表对诸众生怀有同体大悲的精神。
2.黄光由佛陀的皮肤放射,代表远离二边、带来平衡和解脱的中道。
3.红光由佛陀的肌肉放射,代表依佛法修行而带来的加持力。
4.白光由佛陀的骨齿放射,代表佛法的清净和它所带来的解脱。
5.橙光(缅甸佛教则为浅粉红) 由佛陀的掌、踵和唇放射,代表不可动摇的佛法。
6.五色光合成第六色(非肉眼所能见) 代表佛法为普遍的真理。
这面教旗清晰的传达出这样的意义:不论种族、国籍、地域或肤色,所有众生,佛性平等,均可成佛。
在净空法师九五年新加坡居士林演讲《金刚经》时,是这样解释的佛教教旗的设计来源是六度:
前面的长条代表的是事,五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这五条,那条杂色的是般若波罗密,般若不能离开五度,说明理和事关系密切,相互不能分离。
1885年佛教旗在斯里兰卡作为信仰与和平的象征第一次正式使用。
1951年世界佛教友谊会在斯里兰卡成立,将五色旗定为会旗。
1952年举行的世界佛教徒联谊会第二次大会上得到确认。
1954年,在缅甸仰光举行的世界佛教联谊会第三届会议上,正式通过这面旗帜为佛教的教旗。
1980年,将佛教教旗的标准、解释和使用方法载入僧伽组织基本规条第十章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