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嘉祥一中高中生。家住嘉祥金屯镇XX村。家中姐弟三人。母亲智障,劳动能力微弱,父亲普通农民,靠地里极少的收入养活一家人。两个弟弟是双胞胎,大弟弟张X远上初中住校,小弟弟张X杨上小学。小弟弟因未出生时营养不良发育不健全,需长期治疗。家庭经济入不敷出,生活十分紧张。
本会决定给予张X芹每月200元生活资助,至毕业; 给予张X远每月500元生活资助,至毕业; 给予张X扬每月500元生活资助,至毕业。